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夫妻俩因生活债务无力偿还,相约自杀,不过,在妻子上吊死后,丈夫却因害怕离开了。日前,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,被告人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。公开的判决书中还详细披露了案情细节与法院裁判理由。
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。
案发:夫妻俩无力还债相约自杀,丈夫临时放弃逃离现场
判决书显示,被告人鞠某某,男,1953年出生于山东省莱州市,汉族,小学文化,无业,现住山东省龙口市。
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鞠某某与被害人高某系夫妻关系。被告人鞠某某与被害人高某因生活债务问题萌生自杀念头,两人商议好共同自杀。
2024年2月2日20时许,鞠某某与高某在龙口市桥洞附近高压电线铁塔下一空地上,鞠某某帮助高某将自杀用的绳子系到铁塔横梁,并将高某扶到绳子下方,后高某上吊自杀,鞠某某见高某自杀后突然感到害怕,遂放弃自杀念头,离开了现场。
经鉴定,被害人高某系缢死。
2024年3月31日,被告人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另查明,被害人高某的父亲、母亲均先于其去世,育有一子名鞠某。
裁判文书网截图。
被告人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,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系坦白,依法可从轻处罚;其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宽处罚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,法院予以采纳。
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情节,综上判决被告人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